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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发布人:李芳 发布时间:2009-11-16 点击: 内容来源:原创
1、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对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
2、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2)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3、注销范围: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的书刊。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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