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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李公朴小学“星级教师”达标情况呈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 | 任教(年级)学科 | 周课时 | ||||||||||||||||
申报星级 | |||||||||||||||||||
呈报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自评 | 组评 | 学校评价 | ||||||||||||||
达 成 | 分值 | 达成 | 分值 | ||||||||||||||||
职 业 形 象 (16) | 师德考核 | 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分别得14分、7分、4分。 | |||||||||||||||||
自我学习 | 2 | 1、按明确的计划进行学习,读书笔记结集或在展评中获一等奖。(1.0) 2、按明确计划进行学习,读书笔记结集或在展评中获得二等奖。(0.9) 3、有学习计划,能做读书笔记 (0.8) 3、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0.3) | |||||||||||||||||
业 务 发 展 (20) | 公开教学 | 8 | 1、全国获一、二等奖。(1.0) 2、全国获三等奖、省获一、二等奖或全国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95) 3、省获三等奖,市获一、二等奖或省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9) 4、市获三等奖,区获一、二等奖或市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8) 5、区获三等奖,校获一、二等奖或区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7) 6、校获三等奖或校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5) | ||||||||||||||||
专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三年 | 6 | 1、特级教师后备人才。(1.0) 2、市级学科带头人。(0.95) 3、市级骨干教师或区级学科带头人。(0.9) 4、区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0.8) 5、市级教坛新秀或校级骨干教师。(0.7) | |||||||||||||||||
荣誉称号 | 4 | 1、本人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0) 2、本人获市级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团体荣誉。(0.9) 3、本人获区级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团体荣誉。(0.8) 4、本人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得区级团体荣誉。(0.7) (教师单项荣誉可以降一级得分,指导学生获奖以教育局综合质量评估认可为准) | |||||||||||||||||
学历进修 | 2 | 1、硕士研究生毕业。(1.2) 2、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1) 3、本科毕业。(1.0) 4、本科在读。(0.9) 5、大专毕业。(0.7) | |||||||||||||||||
教 学 水 平 (33) | 教学质量 | 12 | 1、教学质量达同级第一名。(1.1) 2、教学质量达同级第二名以上。(0.9) 3、教学质量达到平均。(0.8) 4、教学质量比前学年有明显提升。(0.7) (艺体组考核从竞赛、调研、作业综合评价为准) | ||||||||||||||||
课堂教学 | 7 | 1、随堂课考核优秀。(1.0) 2、随堂课考核良好。(0.8) 3、随堂课考核合格。(0.6) | |||||||||||||||||
作业批改 | 5 | 1、作业批改检查为优秀。(1.0) 2、作业批改检查为良好。(0.8) 3、作业批改检查为合格。(0.6) | |||||||||||||||||
备课设计 | 6 | 1、备课设计检查为优秀。(1.0) 2、备课设计检查为良好。(0.8) 3、备课设计检查为合格。(0.6) | |||||||||||||||||
听课情况 | 3 | 1、学年听课60节以上。(1.0) 2、学年听课50节以上。(0.9) 3、学年听课40节以上。(0.8) | |||||||||||||||||
教育 水平(10) | 班级管理(班主任) | 10 | 1、班级管理综合考核优秀。(1.0) 2、班级管理综合考核良好。(0.8) 3、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合格。(0.6) 4、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基本合格。(0.5) | ||||||||||||||||
任课教师 | 享受所任班级班主任的平均分 | ||||||||||||||||||
科 研 水 平 (18) | 承担 课题 | 10 | 1、省级课题以上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在教科研考核中获得优秀级。(1.0) 2、市区级课题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并扎实研究,在教科研考核中获得优秀级。(0.9) 3、课题参与者认真研究获得优秀级。(0.8) 4、课题参与者并在教科研考核中获得良好级。(0.7) 5、课题参与者并在教科研考核中获得合格级。(0.6) 6、课题得分取每个课题考核的平均分。 | ||||||||||||||||
科研 成果 | 8 | 1、优秀级必备条件: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课题论文1篇或在江苏教海探航论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江苏省教育学会论文评比获得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或1篇一等奖,或在常州市级以上发表二篇论文(1篇必须是课题论文);或在常州市教研室、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中获得一等奖1篇或二等奖2篇。并在学校以及以上各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二次以上。(1.0) 2、论文在全国获奖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二次以上。(0.8) 3、论文在省级获奖或市级刊物上发表或交流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7) 4、论文在市级获奖或区级刊物上发表或交流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6) 5、论文在区级获奖或交流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5) 6、按学校要求撰写有关论文并参与各种研讨活动。(0.4) (发表论文必须是国家新闻总署可查询到,与教育教学有关,刊号尾号为G4) | |||||||||||||||||
宣传 工作 (3) | 根据考核细则直接得分。 | ||||||||||||||||||
破 格 评 定 | 破格 条件 | 1、本年度被评为武进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的和受到常州市级以上表彰的。 2、教师个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市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竞赛或评优中取得一等奖为学校争得大荣誉(经校长室认可)。 3、负责部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产生积极影响的,由各年级组签署明确意见,校长室审核。 | |||||||||||||||||
备 注 说 明 | 其中5星级教师必备条件: 1、师德要达到优秀。 2、在业务发展上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荣誉称号。 3、学历方面五星、四星级教师必须达到大专以上。 4、学科教学成绩必须名列前茅。 5、班主任综合考核要达到优秀、良好级,教师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6、一定得参加课题研究在科研考核中达到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星级教师评选。 1、全年度病假超3个月,事假超20天者。 2、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 3、现代教育技术考核不合格者。 4、有损教师形象,有损学校荣誉的。(学校、社会、教师反映强烈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区教育《五不准》要求、学校规章制度、行风建设等责任状,经校长室核实。 6、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7、工作量严重不足的。 | ||||||||||||||||||
年级组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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