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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工会经费奖励、资助发放办法

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工会经费奖励、资助发放办法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武进区教育工会对经费管理的相关精神,在严格执行全总《通知》的“八不准”规定下,真正使学校工会经费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全体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真正为全体职工群众服务。现制定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工会经费奖励、资助等方案如下:

一、工会活动中对优秀组织、个人的奖励。

1、对各类培训、比赛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奖励。

2、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进行奖励时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三分之一,奖励标准人均不超过300元。

二、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

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慰问品总额人均不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是实物。

三、会员生日慰问。

学校工会慰问会员过生日送上生日蛋糕或同等价值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不超过300元。同时,学校每年向本命年的会员送上慰问红包,每人不超过100元。

四、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

每年工会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组织春、秋游活动和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春秋游不出市,限当日返回,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制定的规范要求执行。

五、会员结婚、住院等慰问。

1.教职员工婚嫁,工会慰问1000元/人。

2.女教职员工按政策分娩,工会慰问500/人,男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3.教职员工因伤因病住院,工会给予500慰问,遇重大病情由工会作适当补助。

4.在本单位光荣退休的教职员工,退休时工会召开欢送会,发放价值500元的慰问品。

5.教职员工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去世,工会慰问金不超过800元。(含花圈)。

以上奖励、资助等发放办法在学校召开教代会通过并报武进区教育工会批准后试行。

 注:以上办法将在教代会通过后在集团内部实施,包括武进区实验小学本部,武进区实验小学分校,武进区李公朴小学,武进区人民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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