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武进区李公朴小学中层干部竞聘选举办法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李公朴小学中层干部竞聘方案》,由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工会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研究制订本选举办法。
1、学校中层干部由校级领导和全体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万小强副校长主持选举大会。
2、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差额选举,校长室、教代会代表的系数权重为3:7。
3、参加选举会议的到会人数应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选举方为有效。
4、大会设立工作人员3名,其中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工作人员由学校推荐,教代会代表鼓掌通过后,进行工作。中层干部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5、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位教代会代表有1张选票,选票上候选人名单申报同一职务者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教师对确定的各部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右方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右方空格内画“×”,投弃权票的在候选人右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填写选票,字迹和符号要清楚,位置要准确。
6、投票时,选举工作人员先投票,然后其他代表按座位依次投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7、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当场清点选票,选票收回的张数等于或小于投票总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总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8、监票人公布记票结果,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人名单。任职部门安排由学校党支部、校行政、工会负责人研究决定。如遇赞成票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人选时,按选举办法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9、校长宣布当选人员名单。
10、在选举过程中,如遇选举办法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决定处理办法。
武进区李公朴小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