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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三好教师”和“五好教师”的通知
一、评选目的
促进教师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学校、家庭、社会的积极评价。
二、评选标准
好教师: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优良。
好家长:关心孩子、倾注心力、科学育人、形成合力、品学兼重、表现突出。
好子女:尊重长辈、语言文明、积极关心、乐于付出、团结和睦、幸福快乐。
好伴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好评。
好公民:遵守社会公德、弘扬道德新风、得到群众好评。
三、评选办法
1、未婚教师可申报“三好教师”(好教师、好子女、好公民),已婚教师可申报“五好教师”。
2、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好教师”由年级组内评价,组长写评价意见并签字;好家长、子女、伴侣分别由孩子(孩子幼小可代写)、家长、伴侣写评价意见并签字;“好公民”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写评价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3、写好500字以上事迹材料,附在申报表后,于12月20日前交校长室2。
4、学校将核实相关情况,评定“三好教师”和“五好教师”,在校园网公布。
四、表彰办法
1、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2、表彰后一周内,事迹材料以通讯形式配照片由年级组长发布到学校网站,上传教育网。
请各教师积极申报,各年级组配合做好评议等工作。
武进区李公朴小学
2013.12.9
李公朴小学“三好教师”申报表
姓 名 | | 年龄 | | 任教班级 | |
“好教师”评价意见 | 年级组长: | ||||
“好子女”评价意见 | 评价人: | ||||
“好公民”评价意见 | 评价人: (公章) |
(附500字以上事迹材料)
李公朴小学“五好教师”申报表
姓 名 | | 年龄 | | 任教班级 | |
“好教师”评价意见 | 年级组长: | ||||
“好家长”评价意见 | 评价人: | ||||
“好子女”评价意见 | 评价人: | ||||
“好伴侣”评价意见 | 评价人: | ||||
“好公民”评价意见 | 评价人: (公章) |
(附500字以上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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