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关于开展“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意见 
                      常教发〔2012〕9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暑期活动的系统性、科学性、实践性,现就开展“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活动目标
  通过各类活动,鼓励学生热爱劳动、崇尚科学,培养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增强爱家乡、爱祖国、爱社会的情感,提高主动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实践的能力,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二、活动原则
  1.坚持基础性与拓展性相结合。学生暑期活动既要体现对学校教育活动的深化,更要体现对社会生活的体验,鼓励学生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升活动的教育性和实践度。
  2.坚持统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各校就学生暑期活动提出合理性建议,明确学校或班级统一参加的活动;学生结合实际,制定个人暑期活动计划,增强活动的计划性和多样化。
  3.坚持自主性与合作性相结合。学生暑期活动以个体体验为主,提升活动趣味性;鼓励与家长、同伴及其他社会人员合作体验,拓宽活动参与面。
  三、活动建议
  1.学生暑期活动内容分基础活动与拓展活动两类(“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系列活动详见附件1)。强调学生暑期活动以实践体验为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征及成长需求,学校给出学生暑期实践拓展活动指导建议。对学科知识重点可以进行适量复习,每周书面练习总量小学低年段不得超过3小时、中高年段不得超过5小时、初中阶段不得超过10小时、高中阶段不得超过15小时,书面作业中突出读书作业,如摘录、读后感、日记等。
  2.学生暑期活动设计分规定活动与自选活动两类。学校围绕知识拓展、社区服务、技能提升、社会调查等,按年级推荐学生暑期活动项目(“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设计样表详见附件2),并明确必须参加的活动:开展一次社会调查或科学实验(小学高年级起)、进行一次小组合作学习、开展义工或志愿服务(小学高年级起)、完成学科学习要求等。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列出个人暑期活动计划,如健身锻炼、艺术欣赏、棋类学习、编写手抄报、手工制作、学烹饪等,自主选择参观有关德育基地(“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校外活动德育基地导航详见附件3)。
  3.学生暑期活动实施分自主体验与合作体验两类。建议学生进行的自主体验活动有:生活观察日记或调查研究报告(亲手操作的科学小实验记录、所在社区公共服务情况、父母一日工作情况、家庭日常开支等)、感恩体验活动(帮助身边的人做力所能及的事)、社区义工服务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体育锻炼(每天至少一小时)(《关于开展“开心暑假”2012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另发)。建议学生进行的合作体验活动(与父母或同学小组共同完成)有:常州历史文化寻访、社会问题调查研究、手工制作、志愿者服务或义工活动、课本剧或话剧创作等。
  4.学生暑期活动评价分个体小结、班级展示、学校表彰等方式。开学第一周为学生暑期活动展示周。学生将个体或合作开展的暑期活动在班级中交流,并展示最满意的成果;学校组织班级通过展板、现场活动、校会、网络等形式开展全校性展示活动,并评选出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各类奖项。
  四、实施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生暑期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于6月15日前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传达到每所学校。
  2.各校制定学生暑期活动具体方案,于6月20日前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局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各校在放假前以班级(年级)为单位,指导学生制订好暑期生活计划,并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等方式建立学生暑期活动家校联盟。
  3.各校要加强对学生暑期活动的安全法制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游泳、交通、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既健康又愉快、既轻松又充实的暑假。
  4.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1日开始放假;普通高中从 7月13日开始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均为9月1日开学。暑假期间,所有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新生入学考试和分班考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和补课,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假期中学校执行“五严”规定和学生暑期活动的专项检查力度,要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
  6.开学初,各校在组织学生暑期活动展示的基础上,撰写学生暑期活动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典型材料,于9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直接发至市教育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总结本地学生暑期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提供相关典型材料,于9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至市教育局。联系人:奉英,联系电话:85****83,85****85,电子邮箱:judy@czedu.gov.cn。
  附件:
  1.“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系列活动
  2.“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设计样表
  3.“七彩的夏日”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校外活动德育基地导航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学生 暑期 活动 指导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印
 


版权所有: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武进区李公朴小学     设计制作:武进区李公朴小学信息技术组  
苏ICP备10052206号-1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
今日访问量:,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