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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供货商会议

831日,我校召集食堂供货商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管理校长万小强、分管后勤的赵煦阳副校长、总务处卞琴主任及十多名供货商参加会议。

会议由卞主任主持,主要分为三个议程。首先赵校长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食品安全法修订稿》,特别强调学校食堂供货商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6、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接着万校长介绍了加入教育集团后的学校情况,并就今后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对供货商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从查验供货商商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入手,保证供货商合法经营,保障食品供应安全;二是供货商要做到诚实守信,价格公道,不得随意涨价;三是要求供货商送货及时,保质保量。

最后学校食堂与供货商签订了食品安全协议,协议一式两份,以强化供货商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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