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关于李公朴故居的开发和管理问题的研究(听证会实录)
 
关于李公朴故居的开发和管理问题的研究
 
项目学校:常州市武进区李公朴小学  
参加人数:70  
参加班级:五(2)   五(6) 五(3) 
指导老师:管华英    秦冬梅   赵雪梅
 
李公朴先生是武进湖塘古方人,是中国近代史上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坚定的民主斗士。他的“爱国、民主、进步”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作为李公朴小学的学生,我们敬仰李公朴先生、学习先生的精神,我们也十分关心与学校邻近的李公朴故居,为此,我们开展了关于“李公朴故居的开发和管理问题的研究”公民教育实践活动”。
第一部分: 我们的问题
去年入队仪式时,我们班的鼓号队员和大队委员带领一年级的同学到李公朴故居开展了隆重的入队仪式,在入队仪式过程中同学们发现周围的居民把李公朴故居围得密密层层,同学们还听到有个老伯感叹:唉!这样一个有名的故居,一年才热闹这么一次。回来后,几位班干部经过协商,告诉全班同学: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李公朴故居,让更多的人了解李公朴精神,让李公朴的精神发扬光大。
两个星期后,我们班的同学自发组织,兴致勃勃地来到李公朴故居参观,却看到了这样的情景,请大家看展板,李公朴故居门边有一堆垃圾,故居门口虽然挂着一块牌子:门前禁止停车,但我们却能看到门口停着这样一辆三卡,故居的围墙上,赫然挂着“阿荣排档”的招牌,紧挨着故居的,是一个排挡店。这些是我们班顾灏和顾彦宁同学拍摄的。所以那天我们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第二天,我们班的顾凯同学带来一份打印下来的网络版的现代快报,报纸上赫然写着:报社的记者来李公朴故居调查采访时,了解到故居与垃圾堆为邻,每年参观者不足50人次。他告诉全班同学,我们决不能让李公朴的故居如此冷落下去!在我的印象中,李公朴故居是神圣的地方。这几年,常州的许多古代建筑得到了保护和开发,而李公朴故居却依然如故。地处人口相对较少的戴溪镇的王铮故居由于得到了妥善的保护,对原来的故居略作修缮,将它秀美的身姿展现在世人面前。在它的附近还修建了一个古朴的纪念馆,它犹如一个青春少女,充满了活力。地处武进中心城区的李公朴故居的境遇与王铮故居相比。李公朴故居太寂寞了,她渴望着人们对它的呵护、开发,她在呐喊,她要焕发生机和活力!
没过多久,在学校老师、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我校改名为“李公朴小学”,在揭牌仪式那天,同学们全都参加了揭牌仪式全过程,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梅颖女士亲临现场,为李公朴小学揭牌的照片,这更让我们认识到李公朴故居是我们的荣耀和资源。
为了了解市民对“李公朴故居的问题”的看法,我们走进社区,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我们发放问卷300多份,收回有效问卷289份。结果有68%的人认为公朴故居的管理是无效的,有28%的人认为公朴故居的管理是有效不治本的,只有4%的人认为公朴故居的管理是有效的。从这份调查统计表可以看出,市民认为相关部门对李公朴故居的管理不够到位。
我们还了解到49.8%的市民希望故居能够向市民开放 ,有46.6%的市民对故居的开放抱随便、无所谓的观点,不希望开放的仅占到3.6%。从这个图标我们可以看出,市民期待故居能够开放,期待有关部门能对李公朴故居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
经过思考与比较,在第二轮全班投票活动中,有20位同学觉得我们现在最需要研究的是“充分利用李公朴故居的问题”。经过再次商讨,大家决定把《关于李公朴故居的开发和管理问题的研究》作为我们公民实践活动的课题。
第二部分:  现有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受国家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 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这两条政策的优点是:都重点指出了各级政府,特别是直接管辖的政府部门,对文物单位要加强管理。明确指出有重要意义的文物受国家保护,应由相应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可是因为各种原因,现实生活中,上级制定的政策执行还不够到位。首先对于“由相应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这一点政府部门执行了,但碰到困难就退缩了,我们在调查中,最初没有发现李公朴故居的文物保护标志,后来才发现它是在故居里面,被绿树丛遮住了。相对于“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这一点,相关部门执行的也不够到位。从调查中发现,武进文管委只有两位工作人员,他们要管理全武进100多处文物,那么他们的工作肯定很繁忙,对某一处文物的管理就不一定能到位,严格地说也就谈不上 “专门的机构“”专人负责管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这条政策的优点是:强调指出政府部门有义务、必须要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但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人们保护文物的意识不强,这与政府部门的宣传不到位有关系。公朴故居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他旁边不能有明火,但我们却能看到与故居同用一堵墙的阿荣排挡。这样的排挡,一是它生火做饭,直接威胁到故居的安全,二是,它开放式炒菜的形式产生大量的油烟、严重污染故居的房子,三是,它的存在有损公朴的形象。另外李公朴故居的门口成天停着一辆三卡,古色古香的围墙上挂着周围居民的衣服,围墙内外飘飞着垃圾,可以看出人们对公朴故居的保护意识不强。所以说“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这一条政策执行的还不够到位。
第三部分:我们的建议
建议一:希望有关部门能在李公朴故居围栏内,竖上一块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这一条建议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提出的。
建议二:建议出台适合我区的相关文物管理的条例,经过讨论,我们觉得,为了更好地维护故居的环境和安全问题,有必要出台适合我区的相关文物管理的条例,其中可以有这样一条:区政府将有效治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污染以及噪声、振动等对名人故居的公害,对破坏行为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行为严重的进行适当处罚,以此净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环境,提升名人的形象.
建议三:建议建造李公朴纪念馆。2009年,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模人物中,李公朴榜上有名。作为 “抗日爱国七君子”的李公朴在短暂的40多年革命生涯中留下了大量的宝贵文献,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遗产。
为了更好地发扬李公朴的精神,因此我们建议武进区政府可在扩建现有李公朴故居的基础上开辟“李公朴纪念馆”;将故居和纪念馆逐步纳入省、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据我们同学调查,政府10年前就征用了2.6亩地,为建设公朴纪念馆,弘扬公朴精神做了准备,文管委也曾向区政府提出建造纪念馆的建议,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快建设步伐。
建议四:成立李公朴故居景区,完善景区的规划和管理。经过讨论研究,我们认为在建造公朴纪念馆的基础上,可以成立李公朴故居景区,完善景区的规划和管理。景区内除了建造李公朴纪念馆,还可以建造公朴广场、公朴雕塑、停车场等。李公朴纪念馆最好要造成仿清式的建筑。整体布置格调可以高雅些,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具体布置主要围绕李公朴“不忧”“不惑”“不惧”的精神来展开,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氛围,以适应不同社会层面的观众,打造成知识性、精神性、愉悦性为一体的文化精品。里面的布置可以展出李公朴的成长历程。
建议五: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区政府还可以合理规划通往李公朴故居的道路,给公朴故居前面的无名小路命名为“公朴路”。让更多人方便到李公朴故居参观学习。
建议六:设立公交站点。在调查采访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常州市里各路公交车到达李公朴故居的公交车的停靠站点 名称是“时代家具城”,我们建议能否将这个站点的名称改成“李公朴故居”,这样更能加大李公朴故居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市民在乘公交车时就了解到湖塘有个李公朴故居,吸引他们到故居来参观学习。
第四部分:我们的行动:
为使我们“保护李公朴故居、开发李公朴故居”的方案真正得到实施,我们全体研究小组的成员给武进区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张志朝副局长递交了一份提案, 给武进文广新局郝局长一份信,这份提案和这封信的主要内容都是:“建议加强对李公朴故居的管理 加快对李公朴故居的开发,让武进甚至全国各地的人了解李公朴”。
这是我们小组为李公朴故居园区设计一张“园区新貌”规划图,这是李公朴故居,这是李公朴纪念馆,这边是公朴纪念广场、这是在公朴纪念广场中的公朴雕塑、这边是和纪念馆相配套的停车场及小公园,这是小公园里的的小河、绿树等景观。我们准备将我们设计的规划图递交建设部门,郝伯伯,请您收下我们的规划图。
我们五年级的公朴志愿者还给武进区文管委写了一封信:信中建议,在区政府受理实施专人管理公朴故居之前,我们五年级的公朴志愿者希望能和文管委联手共同来管理李公朴故居,我们可以成立义务讲解团为故居做好讲解与宣传工作,我们还可以派义务清洁员每月做好清洁工作。
为使我“李公朴故居旁的“时代家具城”的公交站点名称改成“李公朴故居””的方案真正得到实施,我们全体研究小组的成员给了公交公司负责人一份提议,这就是我们的建议信,这是我们采访公交公司负责人时的照片,这是公交公司负责人给我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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