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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武进区周斌区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周区长:
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阅读我们的来信!我们是武进区李公朴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今天我们给您写信,主要是向您反映湖塘镇光污染对居民生活影响的问题。
随着武进新城区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湖塘这几年正以全新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淹城遗址焕发新彩,新天地公园绿树成荫……2009年武进城区实行亮化工程以来,夜晚的湖塘更是美轮美奂,成了一座“不夜城”。 就连有几千年历史的淹城遗址,也是华灯齐放,一片辉煌。
灯光美化了城市,但也把“光污染”这一新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难怪我们仰望星空,再也看不到祖辈眼里那璀璨的星星。
通过我们的走访和调查,发现现在光污染问题的投诉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0年,湖塘城区的各类光污染投诉就有60多起,问题集中在各类广告牌和景观灯的设置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在对市民的采访中,有69%的市民表示光污染问题对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大,希望政府能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我们又查找了治理光污染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在《 常州市武进中心城区城市夜景灯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夜景灯光的规划、设计、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造成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二)不得影响天文观测、交通及航行安全;
(三)不得破坏建(构)筑物、文物、绿化、公共设施;
(四)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城市整体形象;
(五)灯光的强度、颜色不得与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
我们认为该条令明确了城市亮化不能造成光污染,维护了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考虑到了灯光设置不能影响天文观测、交通及航行安全。但对光污染的界定缺乏明确的规定,更没有具体的执法部门和检查、处理办法,依然停留在在光污染认识的表面阶段。也就是说,目前我们武进区还没有治理光污染的完善的规范和措施,对光污染问题的管理还处于空白状态。
在此我们真诚地呼吁: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的时候,武进区能够重视湖塘镇的光污染问题,能够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有效地管理城区的灯光设置,为地方居民营造一方净土。
祝您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武进区李公朴小学学生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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