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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身边》六(6)杨顺希
 

法在我身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李公朴小学 六(6)杨顺希 

                                      

法律是安定团结的保障,在我们的生活中,它无处不在。我们走路、吃饭、上学等等,即使你没有在心中时刻想着它,但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都与法律息息相关。

有这么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至今记忆犹新。记得妈妈在超市买了一条一千多元的鸭绒被,本想着盖上它能睡得更舒服,没想到,拿回家后发现吊牌上写的90%的鸭绒含量,被做鸭绒被的舅舅一检查发现含绒量只有40%。妈妈理直气壮地去退货,售货小姐却说:“我们的买卖你情我愿,哪有退货的道理,再说了,被子不是好好的嘛。”“这怎么行呢!我花钱买东西,买的是质量,你不能以次充好,还不退货啊!”可那小姐说什么也不肯退,还说是规定。见她不肯让步,我们只好先回家,在网上搜了一下,问了网友,得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都是违法的。”于是我们又来到了超市,把情况跟经理说明,如果不给我们退货,就是违法,还讲明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他一听就给我们退了货,还跟我们道了歉。第一次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它无影无形,却无时无刻不在维护着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也可以用来惩罚、制裁违法者。

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保障我们人身财产安全的同时,也制约着我们的言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一些存有贪念的人,特别是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陷入罪恶的深渊,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

让我们再一起听听一个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讲诉的一个小故事。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孩子,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小孩,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小伙伴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间工具屋里。这小孩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结果被抓了。被抓获后,警察问他为什么偷,他却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类似这样的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孩子都会说,我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我的,为什么我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孩子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不得不说,看到这一幕,我们内心五味杂陈。

像上面案例中的一些青少年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纪、守法等一些问题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法不容情,我们为他们感到惋惜的同时,更应当知晓,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更应当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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