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走进物价局 了解物价法
走进物价局 了解物价法
近期,李公朴小学四(1)(2)班举行了关于商品“天价”问题的小公民社会实践活动。为了了解目前我们是否具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类问题,汤老师带领我们来到常州市物价局进行采访。接受我们采访的是黄处长。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一一回答了我们的问题。
首先,我们调查小组组长夏婕提出了问题,“我国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来管理商品“天价”问题?”黄处长肯定地告诉我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
其次,组员张欣怡迫不及待地提问,“出现商品‘天价’一般有哪些政府部门处理?”“有物价局,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黄处长脱口而出。
接着,组员吴娜郑重其事地问道,“我们本地有哪些具体措施来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有相关文件?”黄处长指了指桌前的文件《常州市禁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展开2015常州市“价格诚信有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说这些就是目前我们常州市主要的价格法规。
最后,组员杨奕帆一本正经地走到黄处长身边问,“关于商品的规范制定你有什么好建议吗?”黄处长喝了口茶,饱含神情地看着我们说,“作为每一个常州市市民,都要学法、守法,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看清商品价格信息,以防上当受害。如果遇到被骗的情况,一定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并留下证据,举报电话是12358。”
临走前,黄处长还一人送了一本从2016年5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条例》手册,并再三叮嘱我们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勇敢地站起来,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通过这次采访,我了解了更多关于“天价”事件的解决方式。同时,我也要把这些解决方式宣传给更多的人,让大家都能正确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后,我想引用孔子曾说的一句话,“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国”来告诉所有的卖家,“诚信比金钱更重要,只有诚信买卖,才能赚取更多的金钱”。
(李公朴小学供稿  撰稿:宋楚樵  摄影:汤燕  审核:于艳萍)

 



版权所有: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武进区李公朴小学     设计制作:武进区李公朴小学信息技术组  
苏ICP备10052206号-1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
今日访问量:,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