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查借阅制度
l、凡本校干部、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可借阅与自己工作有关的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查阅,如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须经档案员同意,按期归还,最多不超过一周时间。确因需要,必须延长时间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2、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先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
3、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要爱护档案,不得拆散、拍取、涂改、勾画,对丢失和损坏者要追究责任。
4、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5、查阅结束后.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6、阅档时,要保持肃静,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吸烟,确保安全。
7、借阅档案者,如因工作需要,调离本校时,必须向档案室归还所借全部档案,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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