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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朴城市学校少年宫辅导员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朴城市学校少年宫活动组质量,规范管理,现对少年宫活动组的建立、学生参加少年宫活动组的要求、指导教师评价考核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少年宫活动组的建立:
1、学校教师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特长主动向学校申报组织辅导少年宫活动组,并提出所要达到目标。
2、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师申报的少年宫活动组,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安排辅导老师。
二、少年宫活动组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一般为周一——周五16:30——18:30,周六周日8:30——10:30,14:00——16:00,地点在指定活动地点。
三、少年宫活动组辅导老师主要职责:
1、各辅导教师应在开学初制订学期活动计划、活动预期效果,并安排学期辅导学生参赛的目标。
2、每次活动前,教师要备好课,做好充分准备。活动内容要丰富,能调动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学期结束,活动记录上传学校网站。
3、各活动小组要做好活动前的点名制度,对缺席学生要问清原因做好记载,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督促学生按时参加活动。
4、活动时间,教师应坚守岗位,不做与辅导学生无关的事。辅导应认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5、活动期间,教师要负责学生的安全。辅导教师发现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写出处理意见。教师脱岗后出现的事故,由辅导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6、妥善保管活动所用的器材,保持所占场地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活动后,应做好卫生清扫工作。
7、辅导老师如有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应提前报学校教导处批准,便于教导处总体安排。
四、考核方法
1、少年宫由学校领导专人分管,学校教导处、校长室共同考核,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活动小组活动进行检查,检查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2、学生在各类参赛获奖,按教学成果考核办法给予辅导教师相应奖励。
3、语、数、英老师在规定活动时间内不留训练学生在教室办公室进行其他活动,凡留学生的老师在绩效考核评价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公朴城市学校少年宫
公朴城市学校少年宫教师考核评价表
(学校教师)
活动项目 | 辅导老师 | ||||||
考核项目 | 评价内容 | A | B | C | D | 得分 | |
过 程 考 核 | 制定好学期活动计划。 (10分) | 10 | 8 | 6 | 4 | ||
做好活动前的点名工作,活动过程记载清晰,训练内容充实突出重点。 (15分) | 15 | 12 | 9 | 6 | |||
活动过程中,教师辅导认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受益明显。 (15分) | 15 | 12 | 9 | 6 | |||
成果展示 | 参加活动的全体学员进行考核,训练成果显著,或参赛成绩优秀。(60分) | 60 | 48 | 36 | 24 | ||
合计 | |||||||
总体评价及 考核结果 |
备注:考核结果分“A”(90分以上)、“B”(80-89分)、“C”(70-79分),“D”(69分及以下)。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
公朴城市学校少年宫
李公朴小学“星级教师”达标情况呈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 | 任教(年级)学科 | 周课时 | |||||||||||||||||
申报星级 | ||||||||||||||||||||
呈报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自评 | 组评 | 学校评价 | |||||||||||||||
达 成 | 分值 | 达成 | 分值 | |||||||||||||||||
职 业 形 象 (16) | 爱岗敬业 | 6 | 1、工作勤恳,有创新,自动自发完成任务。(1.0) 2、工作踏实,按时完成任务。(0.8) 3、工作一般,基本完成任务。(0.6) | |||||||||||||||||
热爱学生 | 4 | 1、尊重学生,了解学生,主动关心帮助学生。(1.0) 2、平等对待学生,能关心和辅导困难学生。(0.8) 3、不体罚、不歧视学生。(0.6) | ||||||||||||||||||
团结协作 | 4 | 1、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热情帮助同事,共同进步。(1.0) 2、服从学校安排,能与同事团结互助。(0.8) 3、不影响学校全局工作。(0.6) | ||||||||||||||||||
自我学习 | 2 | 1、按明确的计划进行学习,读书笔记结集或在展评中获奖。(1.0) 2、有学习计划,能做读书笔记。(0.8) 3、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0.6) | ||||||||||||||||||
业 务 发 展 (20) | 公开教学 | 8 | 1、全国获一、二等奖。(1.0) 2、全国获三等奖、省获一、二等奖或全国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95) 3、省获三等奖,市获一、二等奖或省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9) 4、市获三等奖,区获一、二等奖或市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8) 5、区获三等奖,校获一、二等奖或区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7) 6、校获三等奖或校级展示课或主题讲座。(0.5) | |||||||||||||||||
专业荣誉称号 | 6 | 1、特级教师后备人才。(1.0) 2、市级学科带头人。(0.95) 3、市级骨干教师或区级学科带头人。(0.9) 4、区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0.8) 5、市级教坛新秀或校级骨干教师。(0.7) | ||||||||||||||||||
荣誉称号 | 4 | 1、本人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0) 2、本人获市级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0.9) 3、本人获区级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市级荣誉称号。(0.8) 4、本人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获区级荣誉称号。(0.7) 5、指导学生获校级荣誉称号。(0.5) | ||||||||||||||||||
学历进修 | 2 | 1、硕士研究生毕业。(1.2) 2、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1) 3、本科毕业。(1.0) 4、本科在读。(0.9) 5、大专毕业。(0.7) 6、大专在读。(0.6) | ||||||||||||||||||
教 学 水 平 (33) | 教学质量 | 12 | 1、在区级调研中,各率名列全区学校前10名。(1.3) 2、在区级调研中,各率达全区同类学校前20名。(1.1) 3、及格率100%,优秀率达同级第一名。(1.1) 4、及格率99%,优秀率达同级第二名以上。(0.9) 5、及格率98%,优秀率达到平均。(0.8) 6、及格率或优秀率有明显提升。(0.6) 7、少年宫辅导老师的考核结果A(1.0)B(0.9)C(0.8)D(0.7) | |||||||||||||||||
课堂教学 | 7 | 1、随堂课考核优。(1.0) 2、随堂课考核良好。(0.8) 3、随堂课考核合格。(0.6) | ||||||||||||||||||
作业批改 | 5 | 1、作业批改检查为优。(1.0) 2、作业批改检查为良。(0.8) 3、作业批改检查为合格。(0.6) | ||||||||||||||||||
备课设计 | 6 | 1、备课设计检查为优。(1.0) 2、备课设计检查为良。(0.8) 3、备课设计检查为合格。(0.6) | ||||||||||||||||||
听课情况 | 3 | 1、学年听课60节以上。(1.0) 2、学年听课50节以上。(0.9) 3、学年听课40节以上。(0.8) | ||||||||||||||||||
教 育 水 平 (10) | 班级管理(班主任) | 10 | 1、班级管理综合考核优。(1.0) 2、班级管理综合考核良。(0.8) 3、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合格。(0.6) 4、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基本合格。(0.5) | |||||||||||||||||
任课教师 | 享受所任班级班主任的平均分 | |||||||||||||||||||
科 研 水 平 (18) | 承担课题 | 6 | 1、省级课题以上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在教科研考核中获得优秀级。(1.0) 2、省级课题参与者或市区级课题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并扎实研究,在教研考核中获得优秀级。(0.9) 3、区级课题参与者或校级课题负责人并认真研究获得良好级。(0.8) 4、校级课题参与者并在教科研考核中获得合格级。(0.7) 5、参与教研组、年级组内专题研讨。(0.6) | |||||||||||||||||
科研成果 | 12 | 1、优秀级必备条件: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课题论文1篇或在江苏教海探航论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江苏省教育学会论文评比获得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或1篇一等奖,或在常州市级以上发表二篇论文(1篇必须是课题论文);或在常州市教研室、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中获得一等奖1篇或二等奖2篇。并在学校以及以上各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二次以上。(1.0) 2、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全国获奖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二次以上。(0.95) 3、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或省级获奖或交流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8) 4、论文在区级刊物上发表或市级获奖或交流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7) 5、论文在区级获奖或交流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6) 6、在论文在校级获奖或交流或校刊上发表并在学校各种研讨、论坛、沙龙活动发言一次以上。(0.5) 7、按学校要求撰写有关论文并参与各种研讨活动。(0.4) | ||||||||||||||||||
宣传 工作(3 | 3 | 1、考核为优。(1.0)2、考核为良。(0.8)3、考核合格。(0.6) | ||||||||||||||||||
破 格 评 定 | 破格条件 | 1、本年度被评为武进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的和受到常州市级以上表彰的。 2、教师个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区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竞赛或评优中取得一等奖为学校争得大荣誉(经校长室认可)。 3、负责部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产生积极影响的,由各年级组签署明确意见,校长室审核。 | ||||||||||||||||||
备 注 说 明 | 其中5星级教师必备条件: 1、职业要达到优秀。 2、在业务发展上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荣誉称号。 3、学历方面必须达到大专以上。 4、学科教学成绩必须名列前茅。 5、班主任综合考核要达到优秀、良好级,教师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6、一定得参加课题研究在科研考核中达到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星级教师评选。 1、全年度病假超3个月,事假超20天者。 2、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 3、现代教育技术考核不合格者。 4、有损教师形象,有损学校荣誉的。(学校、社会、教师反映强烈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区教育《五不准》要求、学校规章制度、行风建设等责任状,经校长室核实。 6、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7、工作量严重不足的。 | |||||||||||||||||||
年级组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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